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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库房管理规定
2023-10-13 17:19  

 

 

一、   档案库房按技术管理要求做好温湿度控制和调节,温度控制在14℃-24℃;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-70%,超过控制范围应及时调控。

二、   库房要求环境干净整洁、一目了然。地面无杂物、乱堆物、积水等,防虫、防霉变用料、消防设施、温湿计等设备要求齐全、完好。

三、   档案库房库内严禁明火装置和使用电炉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,消除电器设备安全隐患,及时更换消防器材。

四、   非档案馆工作人员,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库房。

五、    库房由库房管理人员专人管理,要求每个工作日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检测登记,每年对库房温湿度变化进行一次综合分析,每学期检查一次库房电器线路。

六、    每个月底全面清理一次档案室库房地面、档案柜卫生,清除卫生死角,每年更换一次防霉、防虫药品。每月初由综合档案科科长巡视检查档案库房安全卫生情况,并做好巡查记录工作。

七、    库房管理人员应将库房档案在下班后入库,最后离开人员负责档案库房设备电源、门窗关闭检查,并将全部档案柜闭合、上锁。

八、    库房管理人员须对入库档案进行清点和登记,每月核查一次档案外借归还情况,及时催还借出档案,每半年对库藏档案进行一次抽样检查,掌握档案保管情况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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